講得出要做得到
作者︰香港有品運動「6A品格教育」講師 Cherry
想孩子負責任,父母首先要做到言出必行——彼此的承諾和約定要講得出做得到,假如選擇性守諾,放過一些雞毛蒜皮的小事,到頭來只會讓你之前關於負責任的教導前功盡廢。
筆者的女兒好奇心很強,遇到感興趣的東西不但要「眼看」,還要「手動」,換言之就是「手痕」。在她三四歲的時候已試過在商店打破煙灰缸,要媽媽尷尬地賠錢;怎料七歲那年又因「手痕」搞翻了麵包店裡的迷你冬甩,幾個漂亮的冬甩就因此跌到地上而報銷了,浪費得很。
雖然麵包店姨姨人很好不用我們賠錢,但我堅持要女兒道歉和拾起地上的冬甩。女兒眼裡含着一泡眼淚,麵包店姨姨於心不忍,不停說:「唔使啦!唔使啦!」坦白說我看着女兒可憐的模樣也有心軟的衝動,但我知道這是一個時機也是一個危機:假如讓她自食其果,將有助她戒掉「手痕」的壞習慣;但假如放過她,便會加深她的錯誤認知,以為「手痕」造成的破壞總會有媽媽或店員去承擔責任。結果膽小的女兒小聲地說:「對唔住」然後收拾殘局,自此再沒有犯下同樣錯誤了。
整個過程女兒固然難受,女兒的樣子可憐兮兮,筆者作為媽媽又何嘗好受呢?心裡有一下子「何必呢?」的動搖,反正麵包店姨姨願意「放生」她,我大可說句「對不起」便輕鬆離去。但長遠來看這樣對女兒不但沒有幫助,反而會害了她。
所以父母不能一味地慈愛,適當時候要狠心一下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