創作比賽目的            參賽內容及組別            參加辦法及獎項            注意事項            報名表格            得獎作品結果
注意事項:
1. 本機構員工及家屬不得參加,以示公允。
2. 參賽作品必須從未作公開發表或在任何比賽中獲獎。
3. 作品拍攝日期必須在2010年內拍攝。
4. 得獎名單於本機構網站www.charactercity.hk公佈及以郵寄個別通知。
5. 得獎者將於本年度『有品校園』結業禮獲頒獎狀及禮品。
6. 香港有品運動有權將參賽作品用於任何渠道作宣傳、展覽及印制產品。
7. 參賽者必須擁有參賽作品之版權,並無侵犯他人版權和法律。如涉及物業、人像等,參賽者須自行負責得到有關方面的許可。
8. 所有參賽作品,無論獲獎與否,概不發還。
9. 如受外在或不明因素影響,本機構有權保留取消是次比賽之權利。
10. 本機構保留修改是次活動最終之權利及獎項。
11. 所有作品之版權歸香港有品運動所有。
12. 參加者明白並願意遵守以上條文。